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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推进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
2021-01-18 20:52 新福建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1月18日讯(通讯员 陈菊华)日前,长汀县策武镇林田村开完村民代表大会后,在纪检委员林琪翔的监督下,16名村民代表按规定领取了误工补贴。

“‘办法’一出台,这份补贴村民领得‘踏实’,村里办事也‘踏实’。”林琪翔坦言,现在有规可循、心里有底,此前因为没有明确哪些该发哪些不该发,总是担心踩红线违纪而畏手畏脚。

林琪翔连续两个“踏实”的背后,是长汀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出台《长汀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手段和监督机制的一个生动实践。

针对长汀县村级集体组织“三资”管理现状,县纪委监委在走访调研中发现,“村账乡管”监督难到位、乡镇代理会计和经管干部对村集体财务审核难履职、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等6类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在农村,大到村集体出钱修路,小到一户农民拿到种粮补贴,绝大多数村级事务都涉及财务。‘小微’虽小却关系民生大事。”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规范村干部廉洁用权,推进乡村有效治理,县纪委监委在专题调研基础上,聚焦村级基层重点领域,指出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从人、财、物、事等方面入手,厘清并梳理出13个方面35项村级财务事项,清晰划出“可为”范畴和“不可为”边界,让村级“小微权力”运行“阳光”起来。

“纪委同志把问题查清了,我们一家三口人‘领’了358元。”铁长乡洋坊村黄阿婆数着崭新的钞票心里美滋滋的,“一分都不少!”

原来,2020年6月,该乡纪委收到关于洋坊村未及时发放2018年度平安村居奖的问题线索举报件。经查,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胡某所负责发放的洋坊组“两个10%”奖励金还剩余6000多元未发放给村民。8月,胡桥明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与此同时,乡纪委监察组举一反三,对各村平安村居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强化小微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是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前提。近年来,长汀县纪委监委坚持靶向施策,强化日常监督,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基层反腐“在身边”。

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年,长汀县纪委监委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开展纪律教育。同时深化“四访”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入户走访,了解村级财务管理、“小微权力”行使等情况,征集问题线索,确保换届风清气正。202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共入户走访2420人次,发现问题线索26条,推动解决涉及村干部重复访、越级访问题20个。

在此基础上,长汀县纪委监委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等村级监督组织,进一步发挥“近距离”、“全天候”监督优势,延伸监督链条,及时发现和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使村级“小微权力”的笼子越扎越紧,基层监督更科学、合理。

“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强化基层治理,使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长汀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受理涉及村干部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同比下降22.6%;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起数、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2.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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