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泉州两地发布最新人事消息
省科技厅发布一批人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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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厅
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关于林文绍同志任职的通知
福建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
经研究决定:
林文绍同志任福建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二级调研员,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18日起算。
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20年11月30日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转发
刘焕兴同志职级晋升文件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接市委政法委《关于刘焕兴同志晋升职级的通知》(厦委政干〔2020〕62号),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
刘焕兴同志晋升为厦门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职务。
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起算。
厦门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11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陈琦等晋升职级的通知
各处室、分局,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陈琦职级晋升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与建筑设计处(生态修复处)一级调研员;
洪荣标职级晋升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与保护区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胡志艺职级晋升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王丰职级晋升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一级调研员。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黄淑芳等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处室、分局,局属各单位:
因任职试用期考核合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黄淑芳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处处长(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赵珂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处处长;
许海生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局长;
林立忠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局长;
翁芳玲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处副处长;
彭伟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副处长;
陈力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与建筑设计处(生态修复处)副处长;
邱晓琼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副处长;
洪春玲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金管理与审计处副处长;
陈小兵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蔡冠青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邱鼎捷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副局长;
蔡伟毅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副局长。
上述干部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起计算。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王宁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处室、分局,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宁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处长职务。
翁芳玲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朱永红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处室、分局,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朱永红职级晋升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处四级调研员;
陈毓斌职级晋升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蔡加强职级晋升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四级调研员;
邱国清职级晋升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唐战峰职级晋升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不动产与自然资源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李成发职级晋升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四级调研员;
陈跃松职级晋升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四级调研员。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王华兴等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处室、分局,局属各单位:
因任职试用期考核合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华兴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9年12月起计算。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宋剑等免职的通知
各处室、分局,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宋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苏亚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以上干部免职时间从2020年11月起算。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
南安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含多名副市长
今天上午,南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洪顺昌、丁瑞金、叶维新、苏毅伟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景阳,市监察委员会及“两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经审议、表决通过,会议接受林建辉同志、陈文举同志辞去南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南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桂森提请,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
陈俊杰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王昭昭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洪永佳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廖徐伟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黄育奇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汉沂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会议现场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新福建综合海丝商报、福建省科技厅网站、厦门司法行政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