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厦门
标题图
组织386人“寄血验子” 厦门两人被顶格处罚
2020-12-21 10:45 海西晨报

组织386人“寄血验子” 厦门两人被顶格处罚

可能是为了儿女双全,可能是“重男轻女”的落后观念根深蒂固,有人希望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于是,有人嗅得“商机”,不惜铤而走险。近日,思明法院审结一起“寄血验子”行政处罚执行案。

为孕妇抽血取样,再将血样送往香港的基因检测公司检测。2015年至2017年,通过这样的方式,黄某、林某共计为386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多名孕妇因被告知胎儿性别后选择终止妊娠。

在这一过程中,黄某、林某违法所得高达135万元。经查实,黄某主要负责给孕妇抽血,而林某负责组织、联系孕妇,安排妊娠妇女采血,提供咨询、解答疑问,寄送血样标本、告知孕妇鉴定结果。

行政机关经审查认定,黄某、林某二人共同组织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违法所得135万元,二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行政规定,因此作出没收黄某、林某违法所得135万元,并处以警告及分别罚款3万元的顶格处罚。此后,相关行政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思明法院依法对该行政处罚裁定予以强制执行,查封黄某、林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等,并对两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思明法院提醒,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也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通过血液DNA检测胎儿性别的行为在我国是不合法的,无论是由中介采血送检,还是自己寄血送检,只要涉及在我国完成采血环节,都涉嫌违法。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