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学毕业生参军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大学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和2000元。2020年起,在南平市应征入伍的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20000元和17000元。
二、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对大学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实行优惠安置政策
一是公务员招录。按照福建省委组织部为从福建省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设置招考公务员的专项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设置一定比例的“专门岗位”指标专门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三是协调国有企业拿出一定用工比例,用于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四、做好进西藏、新疆兵员的优待工作
在西藏地区服役的兵员按《关于做好进西藏兵员优待工作的通知》(南征〔2017〕5号)执行;在新疆高原地区服役的兵员参照进西藏兵员执行;在新疆非高原地区服役的,服役期间的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按照当地的未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2倍发放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