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12月10日讯(记者 苏依婕)10日上午,漳州市“你消费、我买单,亿元奖励等你拿”个人消费发票一般消费类抽奖第九期、特殊消费类第六期、消费回馈奖第四期发票抽奖活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举行。

抽奖活动现场,由市税务局提交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光盘,公证人员将“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导入抽奖系统后,经过多轮随机抽奖,一般消费类抽奖、特殊消费类抽奖、百万元消费回馈奖分别产生160名、7名、3名获奖者。

为确保抽奖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活动抽奖由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消费者代表现场监督。

一般消费类、特殊消费类中奖者,按中奖发票票面金额的不同比例获得奖励。一般消费类抽奖最高可按发票票面金额的100%奖励;特殊消费类抽奖最高可按发票票面金额的30%奖励。消费回馈奖获得者可获得100万元的税前消费额度(仅限在漳州市区内消费,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 )。

每一期活动的中奖结果公布后,可进入“漳州通APP”查看中奖名单。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60日内为兑奖时间,中奖者可在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税务部门办税大厅办理兑奖手续。
此次漳州市“你消费、我买单,亿元奖励等你拿”发票抽奖活动由漳州市商务局、住建局、发改委、文旅局、稅务局、财政局联合开展,一般消费类、特殊消费类抽奖活动时间从2020年5月30日持续到12月31日,期间将举行10次一般消费类发票抽奖,7次特殊消费类发票抽奖。消费回馈奖活动时间从8月1日持续到12月31日,将举行5次抽奖活动。活动还在继续,广大市民可踊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