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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2020-12-0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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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2月4日讯(记者 杜正蓝)12月4日,值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市司法局在古城北门广场举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漳州市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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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法学会、漳州海关、漳州调查队、市烟草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金盾集团等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人员为群众耐心、细致地解答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律法规知识,解答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活动当天共展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治宣传材料40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深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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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宣传周期间,福建首个以宪法为主题的漳州市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馆、漳州宪法主题公园相继投入使用,为广大群众带来沉浸式宪法教育体验,对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中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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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各地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制,由有关市直部门牵头负责,围绕“宪法七进”,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七个主题活动,在全市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热潮。漳浦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方佳律师事务所联合组成公共法律服务小组在漳州市三本肥料有限公司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台企座谈活动;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漳州市“第九个‘122’交通安全月”启动仪式暨开展“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增强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市教育局在龙师附小举行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龙溪师范附属小学分会场);市国税局在漳浦OTO税收主题公园举行“全国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石刻揭幕仪式;芗城区通北司法所在辖区各社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进社区活动;龙海市在市文化旅游局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宣讲活动;东山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团县委在石埔小学以“石埔讲堂”形式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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