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发布
三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
年度)工作拟奖励人选公示公告
决定奖励一批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年度)中
敢于担当、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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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
年度)工作拟奖励人选公示公告
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我市以优异成绩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市更多干部群众投身做实做足文明三明文章、打响“满意在三明”品牌,汇聚共创文明城的强大正能量,经市委研究,决定奖励一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年度)中敢于担当、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奖励的集体15个,个人92人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委文明办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特此公告。
公示电话:0598—8242121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正常上班时间
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
1
先进集体(共15个)
1.记功(三等功)(共4个)
梅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元区教育局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梅列交通警察大队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嘉奖(共1个)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3.通报表扬(10个)
三元区城关街道建新社区
三元区城关街道凤岗社区
三元区白沙街道群二社区
三元区富兴堡街道东霞社区
三元区荆西街道荆西社区
梅列区列东街道一路社区
梅列区列东街道高岩社区
梅列区列西街道青山社区
梅列区徐碧街道东乾社区
梅列区洋溪镇上街村
2
先进个人(共9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