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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违停、商家占道经营 自行车道骑行有点难
2020-11-25 17:19 厦门网

-车辆在自行车道上违法停放。

 “我天天上下班经过仙岳路493号门口那条路,每天都有小车停在自行车道上,而旁边明明就有停车场。前阵子有店铺装修,直接把铁架子通风管放在自行车道上,那些铁件那么尖锐,人绊倒扎到了可不是小事啊”……近日,市民何女士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讲述她遇到的“骑行难”。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随意在自行车道上停车、堆放杂物,已成了市民骑行的“拦路虎”,并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交警、城管等部门。

【现场走访】

车辆在自行车道违停 人车混行安全隐患多

-自行车道上车辆违停、共享单车乱放,骑手只好骑上人行道。

根据何女士的指引,记者来到位于仙岳路493号旁的自行车道,正好看到有3辆私家车停放在自行车道上,直接占据了一半车道。而经过该处的电动车为数不少,且速度很快,加之正值下午学生放学时间,来往的学生与学生家长很多,行人与非机动车拥挤在人行道上,不时有电动车与行人擦肩而过,看得让人心惊肉跳。家长林先生告诉记者,这样的场景已是常态,之前没那么多车时,他还敢让孩子自己上下学,但自从发现这条路上有很多违停车辆,加上电动车和行人抢道后,他就让家里人接孩子上下学。

“要是能做到各行其道,我们做家长的也能放心点。电动车速度快,自行车车道被占了,车主就开到人行道上来,产生安全隐患。我们几个家长讨论过这个问题,一致认为除非没有违停,且电动车得降速,否则就得天天接送孩子上下学。”林先生说。

夜间9时许,记者再次来到该路段,发现这条长100多米的道路停放了9辆私家车,几家从事餐饮的小店在自行车道上摆上了桌椅,使得道路更加狭窄。而途经该处的人流不减,由于行道树遮挡了路灯,路上有点昏暗,行走起来较之白天需要更加小心。

商家占道经营污染路面 骑手经过险些滑倒

-垃圾桶和候车亭占道。

记者走访了多处有自行车道的路段发现,由于大部分自行车道的出入口均设有路桩,因此违法停车现象相对而言较少,更多的是堆放土头垃圾,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商铺广告灯箱、房产中介移动广告牌占道及摆摊经营,其中占道摆摊问题尤为突出,部分路段甚至受到“两面夹击”,让非机动车和行人无路可走,占道摆摊污染地面也引起了一些市民的不满。

莲岳路从松柏大厦到仙岳路沿线东侧,不少餐饮商家在夜间会占据自行车道摆上桌椅,侵占了大部分路面。经观察,许多电动车主经过该路段时就骑行到机动车道辅道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陈先生是一名外卖送餐员,他说,有一次经过此处时地面有油渍导致电动车打滑,差点摔倒,加上往来端茶送菜的服务员来回穿行,感觉很危险,便冒着风险骑到机动车道辅道上。

记者留意到,这条路上还有一些土头垃圾等堆放在自行车道上,给途经该处的非机动车形成不小的安全隐患。另外,公交站旁往往会设垃圾桶便于市民投放垃圾,但有部分车站存在垃圾桶摆放不合理、侵占自行车道的情况,例如位于莲岳路的槟榔路口站,垃圾桶便被摆上了自行车道,每当有对向来车,总要有人让行方可通过。

各类摊贩板车挤满道路 还有小贩现场杀鱼

记者走访中发现,侵占自行车道情况最为突出的便是各类摊贩板车在自行车道上摆摊,如湖滨东路南湖公园段东面、SM商场周边,以及部分人流量较大的公交站点附近,均存在该类现象。

记者在仙岳路北侧仙岳花园站看到,在晚高峰期间便有大量摊贩在站点周边聚集,一个站点周边多则七八处,少则五六处,各类扁担、板车组成的摊贩大阵,在自行车道上形成了一处小市集。黄女士家住金岳花园,每天早晚都需要在此乘坐公交上下班。黄女士说:“我不止一次看到电动车或者自行车在这里碰撞了,本身这里既有车站,又有行道树,可供通行的路面已十分狭窄,加上这些摊贩,让这里更加拥挤,有的互相撞上了还发生争吵。印象最深的是旁边不远有几个卖鱼的贩子,就在路上当场杀鱼,弄得满地都是鱼鳞和污水,特别腥臭。环卫工人劝他们不要这么做,这些鱼贩子还骂人,最后环卫工人只能很无奈地在旁边等他们走了再打扫。”

【部门行动】

加强巡查严厉查处违停 将增设石墩防车辆驶入

针对市民所反映的情况,市交警支队思明大队嘉莲中队连续两天进行巡查,并当场对违停的车辆进行处罚及教育。同时针对该现象,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警力巡查,继续严厉查处违停现象。二是协商相关部门增设石墩,避免车辆驶入非机动车道违停。

交警表示,非机动车道禁止停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将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对于非机动车因遭遇车道被占而借道行驶时,与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的行人发生碰撞,违停车辆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应视现场具体情况来判定。一般在夜间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因车辆违停而迫使非机动车改变原行驶轨迹,此时若与行人发生碰撞,违停车辆则需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

【说法】

引导商贩去“摊规点”单车停放须及时规整

对于小贩和商家占道及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协调处副处长程列俊表示,相关行为违反了我市城市市容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责令相关经营者整改,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并引导流动摊贩在“摊规点”设置区域有序经营。同时,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电子围栏范围内投放单车并及时规整停车秩序。

(文/图厦门晚报记者 陈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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