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江南安庆府(在今安徽)知府张楷及三位举人、一位廪生为修志,到城隍前立“誓词”,表示“各鸣心迹以示无私”“所有山川人物不惮躬亲采核”“勿因亲知而滥及”。在笔者理解中,此为知府张楷在神灵面前立誓,要尽量做到公正、公平,不徇私,不做假。
张楷(1670年—1744年),出生于直隶长垣,即今河南省长垣县,属汉军正蓝旗,为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举人,授山东东阿知县,历安庆知府,江苏、陕西、安徽巡抚,官至户部尚书。
个人觉得这誓词很有意思,很正派,很值得宣扬与推广,值得学习与仿效。它让我不禁想起一些事:某族修谱,让修谱人多添加几位进士,添加一位,奖金五千,那修谱人便连续添加了二十位。此明显为假族谱!对后人,或有鼓励、凝聚族心之作用,但令知晓者不耻为伍!
笔者曾亲至河南固始,发现一些姓氏并非随王审知入闽,然而在三王主政福建之时,那些姓氏在族谱中却写道:他们与王审知一同入闽,以此攀亲联谊。燕山黄氏为蒙古族裔,但一些族谱却写其为汉族,这或许是出于改朝换代时能起到保护族人的作用。现今,其族人有些坚持原为汉族,有些坚持本是蒙古族。笔者认为,双方可少一些坚持,多一些研究为好!
笔者在省里参加姓氏源流研究会的活动时,听过一句话:“三十年不修谱,则不孝。”窃以为:三十年为一界限,超过三十年,一些记忆就会淡忘,从而导致记忆断层、文化断层。永春蓬壶林氏族谱已编修了十次,对此笔者感到佩服。许多次,笔者看到一座寺庙花费三五百万资金在重建,然而他们却不愿意花费三五万元出一本志书或史料文集,为此让人扼腕!
一些志书中,市、区、镇级,它们对同一事件的记录、表述皆不同,与当事人的说法更是不同。笔者发现,一些修志者,没有亲到现场。一些经历者,其事实没有人进行细致、真实记录。在事件发生与记录这一过程中,常常存在许多断裂层,由此造成了记录失误。因而,安庆府知府张楷等人誓言中“躬亲采核”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今时,有些史料记录者,把其他地方的故事,硬是写成本地的故事,此种行为显自私,让人作呕!另有一些独断的掌事人,不让他人参与,自己十分武断,或不懂装懂,此种人令人反感!他们不宜从事文史工作。
虽然,许多时候在编史修志过程中,难免出现差错,但当事人却应当、必须、坚持一些底线:不得做假,不掺加个人情感,尽量公平、公正。在编修之前,笔者建议他们在思想与行为上能够效仿古人,效仿张楷知府,也到城隍庙内立誓一番,才可托付此重任!以做到:“文章千古事,不留一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