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作为高值医用耗材中第一个全国范围进行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的品种,第三代冠脉支架集采中标均价由集采前的1.3万元降至700元左右,引发热议。
11月12日下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举行福建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预计我省患者将于2021年1月用上国家集采降价后的中选产品冠脉支架。
自我省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4+7”试点),一年多来,我省全面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具体取得哪些进展,哪些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显著降低,第三批集采将增加哪些治疗药物,集采会不会影响药品、耗材的质量?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在新闻发布会上一一解答。
小知识:什么是“4+7”?
2018年11月,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4+7”开始成为医疗行业的“热词”。“4+7”的意思是,国家组织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这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这7个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我省患者用药负担显著降低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家城介绍,自2019年6月,我省率先以省为单位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4+7”试点)以来,我省患者用药负担显著降低。目前全省落实跟进“4+7”试点采购周期已结束,经测算,采购周期内全省节约医疗费用 12.29亿元,整体达到了政策可落地、企业可接受、医院可执行、患者可放心的预期效果。
今年5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健委、药监局开展落实跟进“4+7”试点到期续签工作。在“4+7”试点大幅降价的基础上,续签中选价格较“4+7”试点再平均下降达25.75%,进一步有效降低我省患者用药负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家城
增加集采恶性肿瘤等治疗药品
目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已进入常态化阶段,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结果将于11月16日起在我省落地实施。刘家城副局长透露,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共55个品种,为历次国家集采中品种最多的一次。
药品涵盖范围,除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用药以外,一些恶性肿瘤、精神类疾病的治疗药品,外用药物滴眼液也在范围之内,如消化道肿瘤药物卡培他滨、乳腺癌药物阿那曲唑和精神类药物喹硫平等。
部分慢性病常用药大幅降价
具体有哪些药品、医用耗材降价?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省已于4月27日落地执行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结果,32个品种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尤其是降糖药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慢性病常用药较大幅度降价。
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幅达53%,其中奥美拉唑肠溶胶囊(20mg*14粒/盒),同质量层次同样包装产品从56元/盒降到2.88元/盒,降幅达94.86%;治疗糖尿病的一线用药二甲双胍,在我省挂网价格为0.8535元/片,国家集采中选价格0.0566元/片,降幅超过93.36%。
另据悉,今年我省探索开展省级非过评药品、四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其中,首批开展人工关节(含人工髋关节、人工膝关节)、留置针、超声刀、镇痛泵等4类医用耗材省级带量采购,较我省现行采购价相比,人工髋关节平均降幅35.32%、人工膝关节平均降幅32.12%、留置针平均降幅67.51%、超声刀平均降幅40.77%、镇痛泵平均降幅78.88%。
价格降低会不会影响药品质量?省医保局:降价不降质
对于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价幅度这么大,不少群众担心,会不会影响产品质量?
刘家城副局长表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恰恰是治理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流通乱象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医药领域集中采购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目前来看,改革总体成效显著。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切实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进一步扩大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支付标准、货款结算、质量供应等配套政策,让集中带量采购等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省医保局药械采购监管处张劲妮具体解释道,集中带量采购产生的降幅主要“挤”的是药品、耗材价格中的水分,降的不是必要的成本、必要的投入,原则上不影响企业的制造成本和合理利润,因此,降价显然不会降低产品质量。同时,她也表示,医保部门将在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中,高度重视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