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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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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2017--2019年度
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奖励2017--2019年度
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17年以来,我市各级河湖长、河长制办公室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将落实河湖长制作为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的重要举措来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的先进个人。为奖励先进、激励担当作为,推动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在2017--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28名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持续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的工作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水平,把河湖长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时代新三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2017--2019年度
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记三等功(记功)(共6名)
二、嘉奖(共22名)
来源:三明市河长办
新媒体编辑:魏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