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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
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其中,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81元。
从各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看,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山东、辽宁这9个省份的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前三季度福建居民人均收入28771元
排名全国第七~
△31省份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
有小伙伴不懂了——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啥?
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不仅如此,厦门的“成绩单”
也相当不错!
昨天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晒出了
2020年前三季度厦门市人均收支“账单”
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达到44887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全省第二
你的收入达到平均线了吗?
2020年前三季度,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8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02元,增长3.2%。其中:
工资性收入32086元,增长5.3%
经营净收入3586元,下降13.3%
财产净收入5757元,增长5.8%
转移净收入3458元,增长0.7%
城镇居民
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16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9%
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0.4个百分点
排名居全省第二位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3800元,增长5.0%
经营净收入3457元,下降14.7%
财产净收入6209元,增长5.3%
转移净收入3649元,下降0.4%
农村居民
厦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89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8%
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320元,增长5.8%
经营净收入4922元,增长0.1%
财产净收入1074元,增长10.6%
转移净收入1473元,增长26.9%
调查还显示,市民消费需求有序增长,消费动能持续增强。前三季度,厦门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25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元,增长0.4%。
人均可支配收入涨涨涨!
不少网友留言:
“我没有拖后腿,因为我就是后腿”,“不拖后腿的打工人不是合格的打工人”,“和老板一平均,我月入千万……”
图片来源:微信、微博
达标不是终点
还要继续努力奋斗!
打工人,一起奥利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