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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公路用地占不得,种菜种花属违法!
2020-10-21 11:44 新福建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10月21日讯(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朱琳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种植作物,该行为不仅破坏了公路绿化、妨碍路容路貌,且种菜人员频繁横穿公路,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在省道211沿线,记者看到,有些村民俨然把公路用地当成了“自家后院”。10月19日下午,莆田市公路局秀屿分局路政人员联合秀屿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埭头公路站对这些违法“菜园”进行了集中清理。

“在路肩上种植蔬菜不仅影响路容路貌,还会使路肩夯实层土壤变松软,造成公路路肩边坡水土流失,被雨水浸泡后容易出现路肩沉降现象,不仅危及路基,缩短公路使用寿命,甚至会引起公路塌方,危及交通行车安全。另一方面,在种植作物的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及村民自身安全。”现场,秀屿公路分局行政许可所所长李健告诉记者,他们曾多次向村民们进行了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责令告知当事人自行清除种植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非法种植物,对拒绝自行清除的,在此次整治行动中,由路政执法人员强制清除,恢复公路两侧原貌,维护路产路权。


李健表示,今后,秀屿公路分局在路政巡查过程中将密切关注此类行为,加强对沿线村民的宣传教育,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占用公路用地行为。后续还将在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种植的土地上进行补种、增绿,大力推进绿化、美化工作,全力打造优良的公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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