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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1月28日讯(记者 傅韬旭 通讯员 厦法宣)28日,厦门首批3例个人破产申请案件完成集中听证调查。
自11月3日首批案件立案审查以来,厦门中院针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不规范问题,主动对接,全程指导申请人补齐个人信用报告、家庭财务收支记录等关键材料,确保案件流程无缝衔接。结合申请人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实际情况,鼓励债务人优先选择申请重整或和解。
听证调查是案件实质审查的关键环节。厦门中院围绕主体资格立体审查、婚姻关系实质审查、资产负债穿透审查、诚信状况深度审查四大维度开展全面核查,确保审理专业性与公正性。这一过程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异议权,也赋予了债务人陈述困境、说明还款意愿的机会,实现各方权益的平等保护,为案件后续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为推进个人破产制度平稳落地,厦门中院协调联动厦门市破产事务管理局,明确咨询辅导方向,优化前置服务职能,统一申请标准。依托“厦门市破产信息平台”,对申请人基本情况、破产原因、财产及债务明细等信息全面公示,构建起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
随着社会层面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认知度与接受度显著提升,小微企业经营者、创业者等群体的咨询热情高涨,厦门中院近期将启动第二批个人破产申请的立案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