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惠安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惠安县海域辖区内的74个无人岛,
严禁非法登陆。
当地政府将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巡查执法,
还为此设立了奖励制度,
鼓励群众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无人岛非“法外之地”
一切利用活动需经审批
无居民海岛俗称无人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据悉,惠安县海域辖区内的74个岛、礁均属于无居民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有关规定,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非法养殖、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居住等活动。若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或者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进行严重改变无居民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活动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告称,目前惠安县74个无居民海岛均未审批许可旅游活动,任何介绍、推荐、引导、推销、招徕、组织游客参与惠安县辖区内的无居民海岛旅游活动均属于违法行为。
多部门将联合执法
鼓励群众提供线索举报
为加强无居民海岛的保护管理,惠安县人民政府将组织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以及海警工作站、泉港海事处、各沿海镇等相关单位,持续开展非法登陆无居民岛开展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岸线、海域、海岛巡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登陆无居民岛非法旅游等行为。
鼓励群众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组织、招揽、引导他人非法登临无居民海岛;使用船舶非法运送人员前往无居民海岛;在无居民海岛擅自开展探险、露营、生产、经营等活动。
对提供有效线索并查实行政处罚案件的,每起奖励人民币3000元;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实刑事案件的,每起奖励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