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检察院举办“漳检学堂”第273讲,邀请福建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卢燕霞同志,为全市两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全体人员作题为《检察机关业务数据监管的实践和思考》的专题讲座。
卢燕霞同志从检察统计简介和统计信息化历史、业务数据管理的内涵和监管机制、数据质量监管现状及案件信息监管方式、重点检察业务数据的督察以及提高业务数据质量工作指引等五个方面对检察业务数据监管进行全面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常见易发的案卡填录问题进行解析,使参训干警对业务数据填录规范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理解。
专题讲座结束后,参训干警纷纷表示对业务数据准确规范填录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案件办理过程要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填录案卡,切实把培训成果转化为规范办案实效。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要压实检察官主体责任和办案部门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使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落实线上线下同步办理案件的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录案件信息,及时上传讯问笔录、送达回证、执行回执、具结书等文书材料,做到业务数据与案卷材料、法律文书内容相吻合。办案部门要履行好条线管理的责任,加强对本部门、本条线数据质量的监督审核。要落实案管部门监管责任。案管部门要将日常审核与专项核查相结合,从“事后纠错”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以口头、电话、微信等方式提醒并督促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时更正;对问题较多的要书面提示办案部门加强管理,部门负责人要督促本部门人员注意案卡填录质量;对工作作风不严谨,类似问题多次出现的,要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抄送给本院检务督察部门,并报告本院检察长。要扎实推动结果运用。政工人事部门要将业务数据质量情况纳入检察人员业绩考核,检务督察部门要对业务数据质量核查通报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倒逼检察人员规范办案程序,共同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