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双11’的营销短信这么厉害了,竟伪装成验证码,绕过了手机上的‘垃圾短信’拦截系统。”近日,浙江宁波的消费者杨女士接连收到了3条带有验证码的短信,仔细一看才发现是电商平台的“双11”营销广告。
营销短信伪装成验证码,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电话。商家通过伪装,强行把营销信息推送给消费者涉嫌违法,也让一些人心生忧虑——如果不法分子把诈骗短信以验证码的形式发送,会让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难以辨别。
让消费者在“双11”期间真正享受到购物的乐趣,而不是被各种不良营销手段烦扰,需要多方合力。首先,手机厂商和相关软件开发商应当强化技术研发,提升垃圾短信拦截系统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不能让“伪装者”蒙混过关。其次,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双11”期间平台、商家营销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用于商业推广的特服号码的管理,一旦监测到或者接到消费者的举报,应当及时查明、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