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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气象:宣传贯彻《福建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
2023-06-02 11:30 海峡导报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6月2日讯(通讯员 徐惠 童宝玉 廖燕珍 记者 刘龙)5月29日,漳州市气象局志愿者在北塔社区为6月1日即将施行的《福建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社区居民和小朋友们认真讲解了《条例》颁布的背景、特色、亮点及意义,向大家发放气象宣传品,鼓励大家要共同保护气候资源,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共同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制定《福建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充分发挥气候资源的综合效益,趋利避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对福建工作、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绿色福建、生态福建、清新福建建设,满足福建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法治保障,对推动福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福建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突出二十大精神引领,强调保护优先原则,明晰各方工作职责,聚焦城市气候资源保护,强化“前论证、后评估”制度建设 ,支持和服务双碳行动,促进福建特色气候资源开发,对气候资源探测、保护、利用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不仅符合我省的现状和实际需求,而且重点突出、亮点纷呈,具有鲜明的特色,是我省自1998年《福建省气象条例》以来的第二部气象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我省气候和生态资源保护利用进入有法可依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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