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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平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
2021-08-04 19:58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28号)

截至8月4日12时,全国高风险地区增至4个,中风险地区增加至138个,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染性强、病毒载量大、传播迅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充分认识疫情就在身边,坚持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要前往涉疫地区。如亲属或单位员工拟从涉疫区域返回的,应动员其留在原地待疫情消除后再返回。对于确需离岚的人员,出行前要认真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状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保持适当人际距离。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岚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返)岚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医学观察(监测)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观察。

三、全区所有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景区景点、公园、酒店等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标识)”,以及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为非绿码的,应立即转移到临时隔离场所留观,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村(社区)报告、做好登记工作,不能让其进入公共场所或放任自流。

四、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全区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聚餐聚会,婚丧嫁娶活动宜简办,各类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减少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尽量改为线上活动、视频会议等形式,并尽量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参加人数在 50 人以上的,要制定完整的防控预案,由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五、全区所有旅游景点、景区、开放式公园、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宗教场所等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游客接待上限,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 75%;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并督促游客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加强人员引导和疏导,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最有效、最经济的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接种疫苗,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七、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广大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合活动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要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八、凡实验区60岁(含60岁)以上户籍人口可凭接种证明到所在村(社区)领取一张价值一百元的公交卡(公交卡将于近期发放至各片区)。

九、如有迟报、瞒报活动轨迹或其他不遵守防控措施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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