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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园内挖笋 游客被警告
2021-07-23 10:17 福州日报

近日,福州市园林中心下属单位动物园管理人员发现百鸟园展区有游客携带竹笋准备出园,经询问笋不是游客携带入园,而是在园区内挖取的。工作人员及时对非法挖笋事实进行核实,并对游客进行普法劝导。鉴于游客认错态度良好,动物园管理处对该游客给予警告,对违规所得的笋予以没收。

案例点睛

《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游客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园绿化和公园设施,遵守公园秩序和社会公德,禁止损毁树木花草和公园设施、伤害动物。

《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至第十项规定的,由公园管理单位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前款的公园管理单位指依法设立,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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