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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车阻挡救护车,有什么资格当教练
2021-06-16 10:33 每日新报

近日,广西柳州,一辆120救护车行驶过程中,被一辆教练车阻挡,鸣笛示意1分半,教练车仍没有主动避让,被阻挡约4公里才成功超越。据了解,当时救护车上有一名1岁半抽搐伴发热男童。经民警调查,教练车驾驶人系驾校教练,对其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救护车争分夺秒与死神赛跑,为生命通道让行,于情于理都该遵守,于法也有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路线、方向和信号灯的约束,其他行人和车辆应该予以让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且若是因避让救援车辆产生交通违法,当事人可向当地交警部门报备,依法予以撤销。随着法律的普及和文明意识提升,近些年来,车主主动避让礼让救护车的现象蔚然成风,上传到网络后广受赞誉。比如,6月3日,一女子在珠海板樟山新隧道受伤,隧道内排了长长的车龙,救护车被堵。这时,隧道内的车辆纷纷向两边45度角侧身,给救护车腾出生命通道。先后共有89辆小车、12辆大型车辆给救护车让行。这条新闻上了热搜。

当然,仍有一些驾驶人任性妄为,不避让甚至恶意阻挡救护车,被发现后受到法律制裁。而广西柳州这位教练身份更为特殊,知法犯法太恶劣了,尽管依法受到了处罚,但公众普遍认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太轻,应该行政拘留。那句“我错了,以后注意”,听上去实在轻飘飘。更关键的是,作为驾校教练带头违法,给学员起了恶劣示范,这样的教练有何资格教授学员。因此,呼吁在警方处罚之外,其所在驾校及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介入,对其进行处分、处罚,给公众以及学员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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