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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入刑后平潭“第一案”!一男子酒后闹事还打警察被逮捕
2021-04-17 21:05 平潭时报

16日,记者从实验区公安局获悉,平潭一男子酒后闹事并殴打民警,被平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也是2021年3月1日袭警罪正式入刑以来,平潭警方办理的首例袭警案。

4月10日凌晨1时许,实验区公安局接到警情,称在某居民区内有一男子酒后殴打其妻子,并砸坏家中家具,接到警情后,实验区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立即指派治安巡特警支队巡警出警,岚城派出所民警随后也赶到现场增援。

“在现场,出警民警看见一男子陈某满身酒气、情绪十分激动,民警当场表明了身份并对其行为进行劝阻。不成想,面对现场众人的劝阻,陈某非但不配合还将矛头转向了民警,借着酒劲肆意辱骂民警。”实验区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剑锋说。

此外,经过民警现场调查,发现陈某的妻子足部和手部均有轻微流血,而陈某也迟迟无法冷静下来。于是,出警民警决定将陈某口头传唤至岚城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不料,陈某的反应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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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巡警及岚城派出所民警将陈某带上警车后,陈某在车内持续辱骂民警,并用脚踢打正准备驾驶车辆巡警的头部。”陈剑锋说,随后现场民警立即将其带下车进行强制传唤,而陈某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辱骂民警,并做出向民警吐口水等行为。

随后,满身酒气的陈某被民警当场控制并带回岚城派出所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醒酒。酒醒后,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据介绍,依据2021年3月1日实施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77条第五款之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陈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依法提请逮捕。

“我们公安机关已于2021年4月16日,对陈某的犯罪行为向平潭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陈剑锋说。

注意了!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践踏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每一个公民都应尊法、学法、守法,面对民警执法时要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切勿以身试法。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行为,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陈剑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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