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福安交警大队持续开展路面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
1月2日23时06分许,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执勤民警在溪北洋五福大道处开展夜间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闽J6XXXX的重型自卸货车载满货物且未对车上的沙石进行覆盖封闭处理,沙石裸露在外,极易造成路上滴撒漏。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进行例行检查,经过磅核查,该车核载2500KG,实载为4000KG,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60%,民警当场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驾驶员对车辆所载货物实施分车转运,达到车辆核定核载质量后方予通行,并依法对驾驶员阮某全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未达100%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1月13日15时17分许,交警大队勤务机动中队执勤民警在G104国道京福线2118KM处开展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闽JZXXXX的轻型栏板货车载满货物且车轮变形,货物未用绳索固定,极易造成路上滴漏。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进行例行检查,经过磅核查,该车核载1715KG,实载为2850KG,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66%,民警当场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驾驶员对车辆所载货物实施分车转运,达到车辆核定核载质量后方予通行,并依法对驾驶员郑某堂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未达100%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