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把卡‘借’给别人使用而已…”
被抓时,女嫌疑人吴某某很诧异。
但她并不知道,
自己"出借"银行卡的行为
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甚至涉嫌诈骗。
近日,同安警方抓获4名涉嫌此类犯罪的嫌疑人,警方昨表示,4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只是把卡‘借’给别人用就成了犯罪?
来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实际上
吴某某说的“借”,
是在受到别人引诱后,
主动前往银行专门办理了银行卡和相关手续,
一并交给对方以此牟利。
吴某某交代说,
她还怂恿了一些朋友去办银行卡,
由她做中介给了对方。
10月15日中午,吴某某被五显派出所民警抓获。与她同一日落网的,还有另外三名嫌疑人聂某、李某云和欧某。经办民警陈华泺介绍说,这三人也是同样涉嫌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相关帮助。其中聂某提供了自己的微信与支付宝,给犯罪团伙“跑账”,而李某云的帮助行为则更加复杂一些,但归根结底仍是涉嫌帮助犯罪团伙“洗钱”。
4名嫌疑人被抓获后,
都表示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涉嫌犯罪。
当民警将法律、事实等向其介绍清楚后,
无一不后悔万分:
“我简直就是被几百元蒙蔽了双眼,”
聂某坦言,
整个过程他只收到几百元“报酬”,
实在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