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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银行卡牟利结果成了诈骗"共犯"!4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2020-10-21 17:38 厦门网

“我只是把卡‘借’给别人使用而已…”

被抓时,女嫌疑人吴某某很诧异。

但她并不知道,

自己"出借"银行卡的行为

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甚至涉嫌诈骗。

近日,同安警方抓获4名涉嫌此类犯罪的嫌疑人,警方昨表示,4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只是把卡‘借’给别人用就成了犯罪?

来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实际上

吴某某说的“借”,

是在受到别人引诱后,

主动前往银行专门办理了银行卡和相关手续,

一并交给对方以此牟利。

吴某某交代说,

她还怂恿了一些朋友去办银行卡,

由她做中介给了对方。

10月15日中午,吴某某被五显派出所民警抓获。与她同一日落网的,还有另外三名嫌疑人聂某、李某云和欧某。经办民警陈华泺介绍说,这三人也是同样涉嫌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相关帮助其中聂某提供了自己的微信与支付宝,给犯罪团伙“跑账”,而李某云的帮助行为则更加复杂一些,但归根结底仍是涉嫌帮助犯罪团伙“洗钱”。

4名嫌疑人被抓获后,

都表示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涉嫌犯罪。

当民警将法律、事实等向其介绍清楚后,

无一不后悔万分:

“我简直就是被几百元蒙蔽了双眼,”

聂某坦言,

整个过程他只收到几百元“报酬”,

实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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