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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福清获省级奖励!
2024-11-29 07:08 掌上福州客户端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23年度建设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考评结果下达正向激励资金,对成效明显地区给予奖励。

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激励的有厦门市本级、漳州市本级、晋江、仙游、宁化、古田;获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的有厦门市本级、福州市本级、石狮,罗源、德化、福清。设区市每个奖励600万元,县(市)每个奖励300万元。

据悉,这已经是福清市连续2年获得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评价绩效优异。

近年来,福清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住建厅及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精心指导下,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着力创新机制体制,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市场发展,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筹集房源,取得了较好成效。

福耀人才公寓保租房项目

记者从福清市住建局获悉,截至2024年10月,福清市共新建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84个,共计22368套,建筑面积达97.28万平方米。福清全市保租房项目已投入使用47个,共计11198套。其中,已分配6466套,有效降低了新市民和青年群体居住成本,提升了生活品质。

福耀人才公寓保租房项目

据悉,下一步,福清市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给,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着力满足群众的刚性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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