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第二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第三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或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办学校编外在职教师:
(1)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2)中学教师(含中职学校)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从事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验;
(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市、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地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段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第一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第二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第三类:泉州市面向2024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中未入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