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消除道路交通隐患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将乐县持续
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
常态化严查
酒醉驾曝光台
╱ 案例1 ╱
2023年8月4日20时09分,吴某某酒后驾驶三明G****摩托,行驶至地税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2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 案例2 ╱
2023年8月4日20时15分,谢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三轮电动摩托车,行驶至地税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7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 案例3 ╱
2023年8月5日20时42分,邱某某酒后驾驶闽G*****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府前东路信用社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7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 案例4 ╱
2023年8月5日20时11分,杨某酒后驾驶云D*****小型汽车,行驶至府前东路信用社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3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驾驶证行驶证。
╱ 案例5 ╱
2023年8月6日20时14分,余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地税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3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曝光不是目的,警示才是根本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不论查不查酒驾都要
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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