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5269元。近日,福建省统计局发布了我省2020年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相关数据。
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简称“年均工资”)为88149元,比上年增加6335元,名义增长7.7%,增幅比2019年回落2.4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均工资为91072元,比上年增加6698元,名义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实际增长5.4%,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均工资实际增长5.6%。
在9个分设区市中,年均工资最高的地区是厦门市,达到10526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19倍。相比2019年,厦门市的年均工资同比增长9.4%。紧随其后的是福州市(93513元)、三明市(85622元)。莆田市最低,为74182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4.2%。
此外,202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58631元,比2019年增加1490元,名义增长2.6%;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工资实际增长0.4%。有10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增幅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分别增长17.2%、15.1%和13.8%。
(记者 张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