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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七部门联合行动:让福建“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国际一流
2021-02-18 17:30 新福建 原创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2月18日讯(记者 王永珍近日,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在全国率先提出联合行动,将福建“获得电力”服务打造成国际一流水平,树立国内营商环境品牌标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优质、绿色的供电服务,切实满足用电企业和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用能需求。

办电更省时。在2020年底前实现低压、20千伏及以下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3个、5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供电企业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22个、32个工作日,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2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2021年、2022年底前,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0个、15个工作日以内。

办电更省心。在2020年底前实现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2个环节,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环节压减至4个的基础上,2022年底前,有条件的地市将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环节进一步压减至3个,全面实现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

办电更省钱。2022年底前,鼓励各设区市借鉴厦门市做法(对辖区内1250千伏安及以下的企业电力外线建设由市财政全额补贴),对市区630千伏安及以下高压用户投资建设到用户红线。

用电更可靠。2022年底前,福州、厦门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1、2、5、11小时,省内其他设区市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5、9、15小时以内。

《行动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措施:

一、压减办电时间

1.持续推广工程建设限时机制

2.提高物料资源配置管理水平

3.推动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提速

4.引导用户工程标准化建设

二、提高办电便利度

5.压减用电报装环节

6.精简用电报装申请资料

7.优化线上用电报装服务

8.推行用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

9.加快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10.融入政务终端线下就近办电

三、降低办电成本

11.优化用户接入方式

12.减少企业建设投资

13.拓展新型服务模式

14.规范用电报装收费

15.推广能效增值服务

16.推出电力金融服务

四、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17.加强配电网和农网规划建设

18.压减计划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

19.提升故障停电修复效率

20.强化用户用电安全宣传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21.提高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度

22.规范公开涉电审批及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

23.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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